网友为遭绳锁喉重伤男孩筹款超50万元, 村主任称肇事方为七旬老人, 又给伤者送去2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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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为遭绳锁喉重伤男孩筹款超50万元, 村主任称肇事方为七旬老人, 又给伤者送去2万元
发布日期:2026-04-30 05:05    点击次数:121

极目新闻记者詹钘

近日,河南13岁男孩被绳锁喉一事,引发网友关注。有消息称,事发后,肇事方只给了1万块钱,有媒体与肇事方沟通时,对方挂断了电话。4月13日,极目新闻记者从事发村的村主任处了解到,拉绳的农户已经在主动筹钱,在13日当天又送了两万块钱过去。另有律师表示,如果拉绳行为造成男孩重伤以上后果,可能构成肇事致人重伤罪。

受伤男孩在接受治疗(图源:网络)

事发地河南沁阳市柏香镇柏香一街村委会王主任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受伤男孩家庭环境一般,男孩的母亲郝女士2018年曾患重病,当时政府进行了医疗救助,后来身体逐步恢复。郝女士的爱人在一家饮料厂打工,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。她自己因为身体的问题,几乎干不了重活。此前,政府已经帮她家办理低保。

“拉绳子那一家,家庭环境也一般。”王主任称,拉绳的老人是个农民,70多岁,患有脑梗,靠种地为生,有一个儿子。事情发生后,其儿子一直在积极凑钱,“刚给她家又送了2万块钱去了。”王主任说,肇事一方没有说不管,一直在想办法。

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,目前,受伤男孩的水滴筹筹款金额已经超过50万元,她对众多参与捐款的人表示感谢。

诊断证明书(图源:网络)

另外,郝女士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事发时,村民是为了打玉米而占道,私自拉上了绳子,13岁的儿子是骑电动自行车从当地经过。

对于该案相关责任,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在公共道路上堆放、倾倒、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。

另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,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此案中,男孩未满16周岁骑行,属于行政违法行为。但是这种行政违法并不必然导致其被绳子割伤,并没有阻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,拴绳人仍需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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